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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起跨省市重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,在乌江边宣判
来源:上游新闻      时间:2023-08-11 17:21:52


(相关资料图)

8月8日,上游新闻以《抓获107名嫌犯!重庆警方侦破一起跨省市重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》为题,报道了近日重庆警方历时3个月,成功侦破一起跨省市重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,抓获犯罪嫌疑人107人,涉案金额216.8万元。(详情)

近日,这起案件中的部分涉案人员陈某等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上游新闻记者从武隆区公安局获悉,8月10日,涪陵区人民法院环资庭与武隆区人民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,在武隆区中兴渡船口岸边,公开开庭审理武隆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、张某等9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当庭宣判,武隆区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全体民警全程参与维护庭审秩序。

△庭审现场

武隆区中兴渡船口岸边位于乌江边,这里也是武隆201号中心站增殖放流点,平时会在这里向乌江投放鱼苗,因此选择这里进行庭审具有特殊意义。在庭审现场有当时正在江边游玩、垂钓的多位市民认真地旁听了此案,并且还学到了不少相关法律法规知识。“原来这几个人涉嫌非法捕捞!现在到江边钓鱼我们首先要了解法律知识,千万不能随意钓鱼。”“以后在江边垂钓一定要按照规定来,注意哪些地方是禁渔区,钓鱼的时候要一人一杆、一线、一钩,这堂庭审都学到了。”旁听之后市民纷纷表态,这场在乌江边上进行的对非法捕捞的“沉浸式”庭审让他们受益匪浅。

上游新闻记者获悉,经查,陈某、张某等9人以贩卖野生鱼为目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内采用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,渔获物有江团、黄辣丁、船钉鱼等鱼种。武隆警方于2023年4月将陈某等9人移送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在8月10日庭审中,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、质证,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,9名被告人认罪悔罪。法院当庭宣判,支持了武隆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及诉讼请求,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没收作案工具。

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,有关部门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特地搬到乌江边进行,用鲜活的案例加上实地环境,更有利于向当地人民群众进行普法教育,宣传有关禁渔的相关法律法规。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以此为鉴,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、自觉行动。

警方提醒:2021年1月1日起,长江已经开始实行“十年禁渔”。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,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,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,实行全面禁捕。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,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。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,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,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,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。如果有钓鱼爱好者要在相关水域进行垂钓,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

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实习生 傅龄萱 武隆区公安局供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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